关于转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征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三十周年相关素材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征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三十周年相关素材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征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三十周年相关素材的通知》中价协〔2026〕3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个人按通知要求上报,详见附件。
附件:《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征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三十周年相关素材的通知》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征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三十周年相关素材的通知
中价协〔202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有关专业工程造价业务对口单位,各会员单位及广大造价从业人员:
1996年,我国正式建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三十年来,该制度在规范工程造价执业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与投资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面回顾和总结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三十年来的发展历程与辉煌成就,我协会拟开展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三十周年素材征集工作,现面向全行业广泛征集相关历史资料与宣传素材。征集的素材将用于宣传片制作、成果展示、文件编写等用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涵盖照片图片、影像资料、文字材料、实物等类型,征集方向如下:
(一)制度建立与发展历程相关素材,包括早期制度文件、证书印章、重要会议影像、历届考试记录、各版计价规范实物等。
(二)执业成就与重大工程相关素材,包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的影像及纪实材料、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争议解决等执业活动案例、国际交流合作相关记录等。
(三)行业及专业人士风采相关素材,包括老中青三代造价工程师工作剪影及人物事迹。
(四)当前热点及未来展望相关素材,包括参与城市更新、绿色建筑、智能建造、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实践的影像与成果等。
二、报送要求
1. 真实可靠:所报资料应客观真实,附简要说明(含时间、地点、人物及背景描述)。
2. 品质规格:图片提供高清原图(JPG或PNG格式),视频为高清画质(MP4或MOV格式),声音清晰。实物及文件资料可提供高清照片或扫描件,原件可提供的另行沟通。
3. 版权及授权:报送单位或个人应拥有所报资料的合法版权。资料一经采用,其使用权及传播权归我协会所有,用于三十周年系列公益性活动及相关宣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资料,应按规定完成脱敏处理后报送。
三、报送方式
1. 电子报送:请将资料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三十周年素材征集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tiaojie@ccea.pro,邮件主题请注明"三十周年素材"。
2. 截止日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 祎
电 话:010-68331822 转"3"
附件:/u/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三十周年素材征集信息表.xls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5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