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宁夏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宁夏一级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个人会员: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及中价协《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推进我区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提高造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保障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服务质量,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宁夏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已履行个人会员义务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学习安排
学习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学习形式: 线上学习
三、学习程序
(一)登录步骤:已交纳个人会费的个人会员,登录造价师继续教育平台:输入个人会员系统中的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点击报名情况(点击未报名)→选择课件(立即报名)→点击2023(点击确定)→点击立即学习,即可学习。 注:登录账号要与会员系统中的个人手机号码一致。
(二)获取学时证明步骤:点击右上角个人手机号码→点击我的学时→点击下载学时证明→选择宁夏造价→选择证书号码→点击确定即可打印2023年度学时证明。
四、有关要求
(一)按照有关规定,2023年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完成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
(二)根据宁价协《关于交纳2023年度会员会费等事宜的通知》要求,对已入会的个人会员,我协会免费提供2023年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课程(30学时);
(三)愿参加宁价协组织的继续教育服务工作且自愿申请入会的人员请于2023年5月31日前,登录协会官网,点击会员登录→用户注册,待审核通过后交纳2023年个人会员会费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四)为提高继续教育线上学习服务标准和质量,学习过程中不可拖动、快进,如发现通过技术手段获取教育学时证明的将予以废除本年度继续教育,并记入个人不良行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涛
电 话:0951-5016712
一级造价师可扫描二维码进群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3年4月17日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