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宁建价协〔2016〕9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改进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形式的五点意见》(中价协〔2015〕39号)和《关于2016年至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6〕6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6度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我区已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以及持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办理初始注册的人员
二、学习方式
2016年度30学时课程协会采用面授方式。具体授课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学习内容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模式 ;
2.BIM与工程造价;
3.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工程计价方式的影响。
四、学时认证
授课结束后,根据《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核定学时,并发给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五、报名方式
请登录宁夏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www.nxzjxh.org.cn -下载中心下载报名表,4月20日-5月13日将报名表交到协会。
六、收费标准:凡参加造价协会执业会员入会的造价师,并全额交纳会费的,免收继续教育费;未入会的造价师,按中价协30学课程的收费标准收取300元/人·年。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玉梅 王涛
2.联系电话:0951-5016712
附件: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报名表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6年4月19日
抄送:宁夏建筑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存档(2)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6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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