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库的通知
关于组建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专家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
为提升我区工程造价咨询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专业技术优势和创新引领作用,为会员单位和政府部门提供高质量服务,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价协〔2022〕18号)文件要求,我协会拟组建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专家库成员需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10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应当履行个人会员义务,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二)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无从业不良行为记录;
(三)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能够积极认真、客观、公正地行使专家的权利并履行职责及义务;
(四)熟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具备较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五)为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等相关单位专业技术骨干,具有较高的造价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专业技术问题;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如实填写《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库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推荐;
(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学历证书复印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人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业绩材料及所获奖励情况等;
(三)申请人材料由宁价协审核后上报理事长办公会,并将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宁价协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发布专家库成员名单。
三、专家工作职责
(一)了解、掌握和研究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新工艺和工程造价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协会提供工作意见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定工程造价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及相关专业课题研讨,加强学术交流,促进行业内的沟通与联系,推动行业进步和发展;
(三)参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评审、解释等工作;参与有关定额、计价依据修编的研究工作,提供编制定额的基础资料;
(四)参与宁价协组织的有关建设工程造价争议调解工作;
(五)参与宁价协组织的有关成果质量、行业自律及信用评价的检查和评价工作;
(六)参与宁价协组织的工程造价行业调研工作;
(七)参与宁价协组织的工程造价专职专业人员的培训交流工作;
(八)承担宁价协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申请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8月10日
联 系 人:王 涛
联系电话:0951-5016712
地 址:银川市上海东路48号建设大厦5楼513室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2年7月19日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5楼